2018-03-16
官方发布栾城区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月18日,搜狐焦点从栾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栾城区发布了一则《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将批次征收共5个地块,其中4、5号地块涉及柳林屯乡岗头村集体土地6.7573公顷(耕地6.6347公顷、农村道路0.1226公顷),位于兴安街西侧、衡井公路北侧、育才街东侧、裕强路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本次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该批次共5个地块,其中4、5号地块涉及柳林屯乡岗头村集体土地6.7573公顷(耕地6.6347公顷、农村道路0.1226公顷),位于兴安街西侧、衡井公路北侧、育才街东侧、裕强路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被征收地块涉及柳林屯乡岗头村土地6.7573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1439.3049万元,青苗补偿费为15.9233万元、无附着物。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柳林屯乡人民政府,由柳林屯乡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三、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栾城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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